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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作者:王德军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9次举报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1)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2)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无力偿还贷款不需要坐牢,但是法律依旧会维护借出人的权益,即银行的权益,从而可能会直接处理借贷人自己的一些财务。所以为了避免发生不得已而失去车或者房的情况,我们还是需要谨慎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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