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园园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璟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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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分居就自动离婚?

发布者:李园园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17人看过

    20187月一天一位李女士来四川璟瑞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诉讼离婚,原来是李女士与丈夫感情不好,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了,这次主要是询问我们是不是分居两年就表示已经离婚了,。李律师解答到:离婚必须要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有法院的生效裁判。李女士告诉我们,她想诉讼离婚。但是现在王先生拒绝配合。李女士告诉我们:王先生和她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男方不在成都工作,常年在外地工作。双方于2011214日在青羊区登记结婚。20126月生了第一个孩子。20127月女方父母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小轿车送给女方,登记在男方名下。后面20166月女方再度怀孕,由于女方觉得暂时第一个孩子还小,需要更多精力去照顾孩子,暂时没有精力去照顾另外一个孩子,于是没有和男方协商,在男方出差期间去医院终止妊娠。后男方回来觉得没有一起协商一致或者告诉她,然后双方矛盾升级,本来就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恶化。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娘家疗养身体。此后双方再也没有再见过,沟通过。后女方想与他人重组家庭,所以就有了上面描述的那一幕。

    通过和女方的交谈,我们还了解到2010121日男方通过银行汇款给了女方13万,后201112日女方在成都市青羊区某小区楼盘购买了一套房,首付25万,其他按揭10年,后面婚后房子一直是男方在还款,后双方分居后,女方向其母亲借款20万,用于支付孩子的教育、生活费用和女方终止妊娠后的疗养费用。

后事务所接受了李女士委托,四川璟瑞律师事务所指派了李律师办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男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初房子双方都出款一半(婚前给女方的13万),主张房子分割一半,车子平分,赔偿他的精神损失(私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其次认为女方虚构债务,对共同债务不认。

    李律师的代理意见:1、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是女方的全款首付,男方就婚后还款的部分进行分割。关于13万是给女方的聘礼,所以男方并没有支付首付。只是仅婚后还款的部分进行分割。2、车子是女方父母购买的,仅赠予给女方一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不应分割。3、借款部分: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配偶在终止妊娠时,男方应尽到义务。其次2015年孩子刚刚上幼儿园,每一期学费在4万元,有发票证明,平时还有生活费等,该20万元花费全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双方一人一半,支付10万元。

    最后在法院调解下男方支付5万元给女方,房子归女方所有,车子归男方所有,后期的还款等其他纠纷也由女方负责。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其他费用凭票由双方承担。

    办案心得:在婚姻里,沟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其次关于离婚事项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不然误以为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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