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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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陈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综合咨询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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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者:李民洪律师|时间:2016年03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403人看过

“你网购了吗?你团购了吗?”如今,网络消费、电视购物作为新型的消费方式,以其省时、省力、方便、快捷、低廉的优势越来越吸引消费者。但由于该行业中一些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不高,整个行业不甚规范等原因,网络消费和电视购物也存在消费陷阱。面对“网购”乱象,虽然工商、商务、银行、公安等部门颁布了一些管理办法,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宽泛性,监管起来难度较大。
为增强消费者防范网购团购风险意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某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慎重选择。消费者需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如确需通过网络、电视购物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就要先了解欲购商品的品牌、产地、价格及性能等,若价格和商场的同类商品相差太悬殊,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二、谨慎网购。网络消费、电视购物要理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看清相关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注意防范个人发起的网络团购。
三、付款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如果遇到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采取拒收或验货后才付款的方式。
四、事后维权。在 购买商品后,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区号+12315)举报,并注意保留网络购物证据(如电子确认码),可以 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网络聊天或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然后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还要注意查清购物网站的详细联系方 式,包括可查证的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五、特别提醒。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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