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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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理的牛故事之《请证明时光能够倒流》

发布者:李民洪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533人看过

说道理的牛故事

《请证明时光能够倒流》

97年,我在横山法律服务所主持工作,代理了一件离婚案,我的当事人王某系原告,他在国外打工多年,回家后与老婆张某因家庭经济管理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起诉离婚,并要求将自己从国外寄回来的交给张某管理的5万元平均分割,张某同意离婚,但称自己多病,王某寄回的钱不但花光,还在其娘家哥哥张某某处错款2万元,要求原告偿还一半。那时,农村经济状况不好,一件离婚案件收取代理费才100元,2万元债务显然是“巨额债务”了。

张某在城里聘请一个大律师,对诉讼进行充分准备。开庭时,张某提供一大堆书证,从证明张某的家庭开支到证明2万元债务形成的合理性,每个环节都有充分证据证明,请来张某某出庭作证,还请来十来个张某某的债主来证明2万元的来源。证据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锁链。

对于张某主张向哥哥张某某借款2万元,主要证明是张某向张某某出具的借条。该借条载明:

借  条

今借到张某某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定于1997年4月5日归还,月利息按1%计算,利随本清。

借款人:张某

一九九六年十月五日

这借条书写非常规范、专业,反而让人生疑。我仔细地将这张普通材料纸反复看了看,左侧印着“CH092-02-96.12”字样。我突然想到什么,举手请假上洗手间,乘机向一个印刷厂的朋友咨询,朋友仔细解释了字样含义:CH092代表国家标准,02代表批次,96.12月表示印刷时间为96年12月。回到庭上,我向独任审判员申请向证人张某发问,得到准许。

我问:被告,你与张某某是否是亲兄妹关系?

张某回答:当然是亲兄妹,否则,他怎么会借我这么大一笔钱呢?!

我问:既然你们是亲兄妹,为什么还会写借条呢?

张某回答:俗话说,人亲财不亲。写借条很正常嘛!现在有白纸黑字的借条有人也想赖帐,如果没有借条,更说不清楚了!

我问:被告,2万元是一次借的还是分数次借的?

张某愣了愣:是一次性借的?

我问:被告,你是什么时间借的这笔钱?

张某说:96年10月5日,就是写借条那天。

我冷冷一笑,接着问:被告,2万元是一次性花掉的?还是数次花掉的?还是放在家里慢慢花掉的?

张某脸红了,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她似乎明白:治疗小病显然是日积月累,不可借2万元放在家里慢慢医病呀!

张某的律师急了,抢着回答:这与本案无关呀!就算张某记不清楚了,也不能证明这笔债务不存在呀?!

我轻轻一笑,又问:被告,请你想清楚了回答,这张借条是张某给你2万元时写的,还是其他时间写的?

张某足足想了一分钟,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她律师见审判员脸色板起来了,急忙说:我问过被告,是收到款时当时写的。该律师肯定是这么想的:提前将借条写好,与常理不符;后面补的借条又与张某所说的“人亲财不亲”相悖。收款当时写借条才符合借款习惯。况且,张某已经说了是96年10月5日借款当时写的。

张某急切说:当然是借款当时写的嘛!

我慢条斯理又问:真是收款当时写的?!

张某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不是蒸(真)的,难道是煮的?!我已经说了多次了,是借款那天写的,就是96年10月5日写的!

我轻松一笑,转头对审判员说:审判员,被告自证该借条不具客观性。我在发问之前请假上洗手间,其实是给印刷厂的朋友打电话咨询了纸张印刷方面的专业知识。借条所用纸张左侧印着“CH092-02-96.12”字样,表明该纸张的印刷时间是96年12月,而被告表示借款时写的借条,即96年10月5日使用了该纸张,除了被告方能举证证明时间确实能够倒流,否则这就是假证,因为她不可能在10月5日使用两个月后才印刷出来的纸张!

被告方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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