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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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继承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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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说法:哪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发布者:李顺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185人看过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款例示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践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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