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人事故——受害方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用药明细、门诊票据、住院发票、健康证明、陪护证明;
3、受害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误工停发工资证明、完税证明;
4、护理人员身份证、护理人员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误工停发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完税证明;
5、伤残鉴定书、鉴定费发票、户口簿、户籍证明、失地证明或事故发生前一年的暂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房屋租赁合同、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亲属关系证明;
6、交通费车票(公交车票、长途汽车票、火车票或转院治疗及与病历检查记录时间相吻合的出租车票)。
二、亡人事故——受害者亲属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1、提交伤人事故中相关的证据;
2、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尸体处理通知书、尸检报告;
3、死者亲属的关系证明;
4、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失地证明或事故发生前一年的暂住证;
5、处理丧葬人员的身份证、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误工停发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完税证明;
6、处理丧葬事宜的车票、住宿发票等票据。
三、财损事故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1、保险公司出具的车辆定损单或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
2、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
3、车辆维修发票及维修明细
四、肇事方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1、营运证、营运车辆挂靠或承包合同、出租车客次浏览表、维修公司出具的车辆进站维修及维修完毕出站证明;
2、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身份证、车主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