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景德镇劳动争议仲裁案: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劳动者被迫解除获赔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一、案例背景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江西省景德镇市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申请人(劳动者)于某年年8月入职被申请人(某商贸公司),担任售后某某岗位,月工资4500元。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更令申请人困扰的是,公司管理混乱,工资通过多个主体发放,且管理人员屡次对其辱骂、穿小鞋。某年年12月,申请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公司送达了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二、案件难点与挑战
本案的难点在于,劳动者面对的是一个管理极不规范、且缺席庭审的用人单位,这给证据的收集和事实的认定带来了诸多挑战:
1. 主体混同,工资发放混乱:公司通过多个主体发放工资,导致劳动关系的主体认定存在困难,需要证明申请人与该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用工关系。
2. 证据零散,缺乏书面合同: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依靠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等零散证据来构建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据链。
3. 公司缺席,恶意逃避:被申请人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试图通过“拖字诀”逃避法律责任,这要求代理律师必须准备充分,确保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也能清晰呈现事实。
4. 工资计算复杂:由于工资发放金额不固定,且存在跨月发放、多主体发放的情况,如何准确计算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直接关系到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的最终金额。
三、律师代理策略与证据链构建
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了案件脉络,并制定了以下代理策略:
1. 锁定劳动关系主体:律师指导申请人收集了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以及钉钉打卡记录。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了申请人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的事实,成功锁定了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 固定“未签合同”与“未缴社保”的关键事实:律师协助申请人整理了入职以来的全部工资发放明细,证明公司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为其缴纳社保。同时,指导申请人规范地书写并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为后续主张经济补偿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3. 精准计算二倍工资差额:针对二倍工资的计算,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结合申请人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精确计算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在计算日工资基数时,律师依据人社部相关通知,采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确保了计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应对缺席庭审:由于被申请人缺席,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展示了证据原件,并清晰陈述了事实与法律依据。仲裁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并采信了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证据。
四、仲裁裁决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充分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本案以劳动者胜诉告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劳动者在面对不规范用工时如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五、案例启示
【案例启示】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是常见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法律知识欠缺而陷入被动。本案的成功,关键在于:第一,劳动者有较强的证据意识,保留了工资发放记录、聊天记录、打卡记录等关键证据;第二,在律师的指导下,规范地发出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了解除理由;第三,律师精准计算了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确保了诉求的合法合理。这提示广大劳动者,入职后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关注社保缴纳情况,一旦权益受损,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入职不签合同、不缴社保,工资还通过多个账户发放,公司管理混乱,领导处处刁难……面对这样的工作环境,您是否感到无助和愤怒?被迫离职后,您是否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这些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您都拿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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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