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慈溪市杜某某工伤五级获赔39万余元案例
杜某某是慈溪市某某公司的员工,2014年1月,杜某某进入公司工作,岗位为冲压工。2017年3月的一天,杜某某在公司的车间操作冲床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左手,被送至医院医治,经诊断为左手严重挤压伤。
杜某某通过网站了解吴德朝律师情况后,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委托手续。吴律师帮助杜某某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2017年10月,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杜某某此次事故为工伤。2017年11月,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杜某某的工伤伤残五级。杜某某多次和公司协商一次性处理,但均被拒绝。吴律师帮助杜某某详细计算了赔偿项目及数额,整理好证据,书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向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开庭时,吴律师认真准备,并准时到庭应诉。劳动仲裁委支持了杜某某的大部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杜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9万余元。案件系一裁终局,公司不能上诉,杜某某对裁决结果满意,不再上诉。不久后,杜某某收到了公司的各项款项,案件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