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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余姚市程某某故意伤害案办案随笔

发布者:吴德朝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457人看过

2012年11月余姚市程某某故意伤害案成功辩护

 

2012年4月份的一天,程某某陪同老乡陈某某上街玩耍。路上陈某某遇上前妻和男友,心生嫉恨,上前就拳打脚踢前妻的男友。并且喊上程某某帮忙,最终将该男子打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

程某某的家人委托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为其辩护。经会见嫌疑人、阅卷等,吴德朝律师法律团队精心组织辩护意见。后程某某被认定为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程某某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最终,程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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