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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发布者:吴德朝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3671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黄xx,女,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省xx县xx村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王xx,男,19xx年xx月xxx日生,住xx省xx县人。现羁押于xxx市xxx看守所。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0月20日晚,被告人王XX到原告经营的饭店消费。消费后,无故拒付费用,并对原告人黄xx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52天。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人受伤,被诊断为:1、 鼻骨骨折;2、 右侧多处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黄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xxxxx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黄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黄xx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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