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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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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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朝律师成功辩护,为当事人减轻判处7年刑罚

发布者:吴德朝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3064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2010年3月份,当事人的朋友从华律网上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多次咨询我关于抢劫、盗窃的有关刑事责任问题,我耐心、细致地给其讲解,给予合理建议和对策。

    大约一周后亦即2010年3月23日,当事人的亲属到律所委托我。我了解到,当事人系西南某省市的,应涉嫌入室抢劫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时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我马上与办案警官联系,与其沟通案情,并于次日到慈溪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时,我与当事人进行深入地沟通和交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而后,给其详细地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接受其相关法律咨询,给予法律帮助;了解到有关案情,还将其家庭有关情况告知当事人。

      此后,我与办案警官多次沟通,促其尽早移送案子至检察院。2010年3月29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我于当日立即到检察院复印有关文书和材料,并与检察官沟通案情,提出自己的辩护方向和意见,希望检察官在公诉时能够采纳。当日,我马上到慈溪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详细沟通和交流,了解到当事人确实入室盗窃并转化为抢劫,心情很沉重。与当事人初步谈了自己的辩护方向和意见,建议其认罪做减轻刑事责任辩护。并为其家人之间相互沟通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此后,我于2010年4月21日,再次会见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与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希望其以普通抢劫起诉,不要以入室抢劫来起诉。我提出:我当事人虽有入室盗窃情节,但暴力比较轻微,而且发生在院子里,可以算户外,建议其一定以普通抢劫提起公诉。

    经过多次沟通,检察官与2010年5月份提起公诉,起诉书采纳我的建议,以普通抢劫起诉,案子移到法院审判阶段。在开庭前,我多次与法官沟通,从多个角度对其减轻判决提供辩护意见。我于2010年5月17日到看守所第四次会见当事人,与其沟通辩护技巧和策略,告知其开庭应注意事项。

    2010年5月19日,开庭审理。我在庭上,从认罪态度、暴力故意、危害结果、家庭情况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辩护,法官采纳我的建议,并于2010年6月4日当庭宣判和送达判决书。最终,判处3年6个月,当事人的家属对此非常满意。

    我当事人涉嫌抢劫,有入室抢劫和累犯情节,依法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我为期近3月的不懈努力和有力辩护,成功实现减轻判处7年刑罚的目标。完美践行我的执业信条——“以我的知识,维护您的权利”!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0年3月份,当事人的朋友从华律网上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多次咨询我关于抢劫、盗窃的有关刑事责任问题,我耐心、细致地给其讲解,给予合理建议和对策。

    大约一周后亦即2010年3月23日,当事人的亲属到律所委托我。我了解到,当事人系西南某省市的,应涉嫌入室抢劫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时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我马上与办案警官联系,与其沟通案情,并于次日到慈溪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时,我与当事人进行深入地沟通和交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而后,给其详细地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接受其相关法律咨询,给予法律帮助;了解到有关案情,还将其家庭有关情况告知当事人。

      此后,我与办案警官多次沟通,促其尽早移送案子至检察院。2010年3月29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我于当日立即到检察院复印有关文书和材料,并与检察官沟通案情,提出自己的辩护方向和意见,希望检察官在公诉时能够采纳。当日,我马上到慈溪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详细沟通和交流,了解到当事人确实入室盗窃并转化为抢劫,心情很沉重。与当事人初步谈了自己的辩护方向和意见,建议其认罪做减轻刑事责任辩护。并为其家人之间相互沟通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此后,我于2010年4月21日,再次会见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与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希望其以普通抢劫起诉,不要以入室抢劫来起诉。我提出:我当事人虽有入室盗窃情节,但暴力比较轻微,而且发生在院子里,可以算户外,建议其一定以普通抢劫提起公诉。

    经过多次沟通,检察官与2010年5月份提起公诉,起诉书采纳我的建议,以普通抢劫起诉,案子移到法院审判阶段。在开庭前,我多次与法官沟通,从多个角度对其减轻判决提供辩护意见。我于2010年5月17日到看守所第四次会见当事人,与其沟通辩护技巧和策略,告知其开庭应注意事项。

    2010年5月19日,开庭审理。我在庭上,从认罪态度、暴力故意、危害结果、家庭情况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辩护,法官采纳我的建议,并于2010年6月4日当庭宣判和送达判决书。最终,判处3年6个月,当事人的家属对此非常满意。

    我当事人涉嫌抢劫,有入室抢劫和累犯情节,依法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我为期近3月的不懈努力和有力辩护,成功实现减轻判处7年刑罚的目标。完美践行我的执业信条——“以我的知识,维护您的权利”!

  吴德朝律师,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宁波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海曙法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03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