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海龙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经济犯罪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技术型律师在AI时代能够更好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戴海龙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388人看过

【戴海龙律师】客户甚至律师都认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可能像普通法国家一样,以之前的判例作为类似案例的裁判规则;除了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外,一般法院不会参考甚至理会其他法院的裁判旨要。但,随着不同地区法院顺应新时代法治政策的潮流,这一观念有望得到改观。


笔者粗浅的认为,统一裁判尺度将逐渐成为主流,以类案类判进行推动不啻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统一裁判尺度 推动类案类判


  编者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类案裁判方法总结是司法改革背景下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尝试,对提升法院整体裁判水平、实现类案适法统一和促进司法公正有积极意义。期待上海一中院继续深入探索、实践,为全国法院在司法改革制度建设上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报上海4月3日电  今天上午,上海一中院召开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在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探索成果,并发布10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

  发布会从四方面介绍了类案裁判方法总结的价值:一是有助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通过对类案裁判方法的规制来推动“类案类判”,使同类事实获得相对一致的法律评价,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可预测性,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的信服度。二是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探索法学“临床学”。对一类裁判方法进行归纳,形成法官群体的共识和主导性思维,统一类案审理思路。经过系统梳理的司法“临床”经验实践性、应用性和针对性强,可进一步完善应用法学方法论研究。三是有助于凝聚最优裁判共识,提升案件质量和审判品质。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最优秀的审判经验智慧进行总结提炼,变成其他法官在类似案件审理中可普遍使用的裁判方法,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裁判产品。四是有助于强化法官专业化的裁判思维,提高法官的能力素养。帮助法官群体短时间内形成审理思路,掌握审理要点和难点,提升法官驾驭庭审、查清事实、正确裁判的能力,有效推动优秀审判经验的传承,实现传帮带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在界定类案内涵方面,上海一中院对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的主要类型案件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将具有同类特征要素的案件进行归并整理,如将劳动争议案件细分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等8类。在规范总结程序方面,上海一中院制定了严格的选题、撰写、讨论、审核流程。每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均由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官或年轻硕博士在资深法官和研究室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和撰写,并通过专家法官会议等形式征求法官意见,经反复论证修改后逐级报请庭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核,最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后通过,可谓是汇聚该院最优秀的裁判共识,体现该院最优质的裁判水平。

  据悉,已出台的10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除上海一中院法官人手一份外,还发送至7家辖区法院,并将其作为法官审理类似案件中普遍适用的办案指引、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培养的教材、辖区法院业务指导的载体。下一步,上海一中院在对各业务庭主要案件类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类案裁判方法总结三年规划》,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共计98 类案件,力争三年实现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覆盖各业务庭主要案件类型。该院还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律搜索平台、出版书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全面推送、扩大传播,以期在加强司法公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