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素珍律师
姜素珍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1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温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借条上担保人多长时间失效

作者:姜素珍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3次举报

一、借条上担保人多长时间失效

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超过保证期间不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担保人担保的期限,要依据担保类型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超过保证期间不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姜素珍律师(咨询电话:),法学学士,温州市行政专委会委员、婚姻家庭咨询师。从业经历:先后从事商标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0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