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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区别

发布者:曾涛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9日|分类:劳动纠纷 |3751人看过

工伤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区别

  某些农民工难免会遇见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事情,如何处理这些事情,首先要理解工伤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区别,才能为走法律途径做良好的铺垫。

  一、两者的内在法律关系不同,工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是建立在劳务关系。当前认定工伤,一般是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材料予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要先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前置程序,再进行认定工伤。

  二、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一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赔偿主体是个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一)、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会面临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一旦认定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向人社局申请并领取工伤保险金。单位领取工伤保险金后,单位向员工发放工伤保险金。

(二)、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帮老板做事受伤就是工伤,其实某些老板是不具备用人资质,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如果你盲目地去申请认定工伤,一般工伤管理中心会直接拒绝认定工伤。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公司为了减少用工成本,把某些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负责招人完成任务,而某些农民工为包工头提供劳务。

  二、两者适用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不同。工伤一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工伤一般走劳动仲裁程序,当前劳动仲裁基本上不收仲裁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走诉讼途径,一般要交纳诉讼费。

  三、两者适用的鉴定程序及适用的鉴定标准不同。

(一)、对于工伤,如果员工认为构成伤残,必须先认定工伤之后,自行到人社局相关部门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由人社局相关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采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做该鉴定。

 (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农民工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采用《人身损害评定标准》做伤残鉴定。

  综上,工伤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选择索赔的途径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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