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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添加子女姓名,子女是否必然享有房屋份额?

发布者:宋科伸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338人看过

购房合同上添加子女姓名,子女是否必然享有房屋份额?

201410月,吴先生和李女士夫妇在常熟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总价200万余元,之后一直未办理产权证。然而2015年起,夫妻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后经诉讼于20169月,由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吴某由李女士抚养。但离婚后,对于房屋的权属问题,双方仍存在争议, 201611月,吴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对房屋的权属。

经法院调查后确认:吴先生和李女士在购房时将两人名字和其儿子吴某的名字共同写入了购房合同。之后在20154月,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李女士自动放弃房屋份额,由吴先生独自100%占有。吴先生认为,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房屋应当归其所有;李女士则认为,对于儿子的份额,双方均无权处分,该约定应当无效。因此,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儿子吴某是否享有上述房屋的份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先生和李女士在购房时将儿子吴某的名字共同写入购房合同,应当视为将房屋的部分份额赠与给儿子吴某。但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其财产权利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吴先生和李女士可以在赠与完成前撤销赠与,但在协议中双方一致确认房屋100%由吴先生占有,另外吴先生已将李女士在购房时的出资款全部归还了李女士,故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权属归吴先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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