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刑事业务越久,越觉得这类案子可惜——
当事人大多不是大骗子,而是大学生、外卖员、宝妈、小老板,被“佣金”“朋友面子”“反正又不是我骗的”拖下水。
1. 两个罪名先分清楚
· 帮信罪(《刑法》第 287 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银行卡、二维码、手机号、服务器等帮助,情节严重;
· 掩隐罪(《刑法》第 312 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还取现、转账、刷脸、买币、代购黄金“洗一遍”。
简版区分:
供卡 = 帮信前端;洗钱 = 掩隐后端。
2. 2025 年之后司法口径更细了
· 两高一部帮信意见:反对“只要流水够就抓”,要看是否明知、是否逃避监管、是否职业化;
· 2025 掩隐司法解释:底端“卡农”若确实不明知、对资金无控制权,要防止一刀切入罪;
· 但:多次供卡、被风控后换卡、按流水抽成、主动刷脸——不明知很难站得住。
3. 年轻人最常信的 5 句鬼话
1. “只是代收一下货款。”
2. “刷单平台正规,财务走你卡而已。”
3. “兄弟信得过,出事我顶。”
4. “一天 500,不用上班。”
5. “公安问你就说密码自己泄露了。”
——每一句,在卷宗里都会变成“主观明知”的旁证。
4. 律师的硬建议
· 卡、码、脸、证:四不借;
· 已经被用卡的人:别再“帮最后一次”,立刻止损+报案+退佣;
· 已立案的:辩护重心不是“我没骗人”,而是
① 是否明知;② 流水多少是诈款;③ 地位是否边缘;④ 能否退赃换从宽。
人情可以讲,但银行卡不能借。借出去的,往往是自己的人生。
本文为【刘强律师】刑事普法内容,仅基于公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作一般性法律常识介绍,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个案结论。如涉及自身案件,请携带材料咨询执业律师。
刘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