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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朋友间借款无借据久拖不还,律师介入追回货款20万元

发布者: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2022年08月05日 4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 号】(2020)粤0606民初25596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借款20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林晓轩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杜*系夫妻关系原告官*两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14两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33元,向原告出具两张借条,一张23,一张10万,口头约定月息22014512两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利息6600元。2015210被告*原告归还了10万借款本金。原告出借的剩余本金23万及利息,被告一直未予归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

原告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为处理。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成立办案小组。为了顺利争取到最好的效果,办案律师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详细的办案方案。随即迅速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顺德法院申请立案。最终在部分证据缺失严重的情况下,通过办案律师不懈努力,成功与被告达成调解,被告同意返还借款。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被告杜*、*同意分两期向原告官*归还借款20元,2020122前向原告官*归还20元,于2021531前向原告官*归还18元;

二、如被告杜*、*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就实金额20扣除被告已履行部分)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本金20为基数,201511起按年利率17%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争议焦点

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事实

四、律师点评

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借款情况无处不在,很多时间基于朋友关系并出具相应的借据,双方之间又缺少一些关于借款约定的记录,往往会加大追回借款的难度。如确发生欠款不还的情形,应及时固定证据,可先行双方协商,再走诉讼程序。必要时寻求律师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以争取最好的效果。

  •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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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路1号151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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