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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证据弱难货款,律师帮助追回17万

发布者: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2017年12月06日 42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     号】(2015)民初字第1146
【委 托 人】广东**水产有限公司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追回所有的货款共17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马嘉宁 律师
 
一、基本案情
       **水产有限公司与刘*锋自2013年5月开始买卖水产品,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未签订买卖合同,亦没有任何送货收货材料,刘*锋下单的时候都是直接电话口头下单,所有的供货及欠款数额都是**水产有限公司单方面拿一本本子随便记录,没有对方任何的签名确认。截止至2013年6月4日,根据**水产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的不准确计算,刘*锋已拖欠货款约20万元。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水产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介入处理。
 
二、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在几乎没有证据且我方当事人又无法准确计算欠款的数额的情况下,办案律师首先确定了对方的个人信息,随之进行了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办案律师在庭审中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充分反驳了对方的观点,使刘*锋拖欠货款的数额得到了确认,后通过双方再三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经办案律师的督促履行,成功为我方当事人追回所有的货款共170000元。
 
三、争议焦点
       刘*锋拖欠货款的数额为多少?
 
四、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合作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居于对于合作客户的信任,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甚至没有保留相应的单据。实际情况中,在对方亦知道相关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是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答应调解,或是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才能达成调解,导致己方的合法权益大打折扣。建议当事人应有证据意识,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以便能更好、更快地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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