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95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11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新政将正式影响你的生活 .

作者:林振富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8次举报


11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新政将正式影响你的生活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

11月1日起,新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痛经假,对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员工,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另外,《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女职工向用人单位反映或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广东: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时,《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应按《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缴纳滞纳金。


浙江: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

11月1日起,浙江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是指用人单位经人力社保部门行政许可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后,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经批准后,其清单内的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不再需按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要求报批的一项制度。根据《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人力社保部门每5年开展一次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调整岗位清单。对于执行较好、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继续保留在清单内;执行较差、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并且不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的,撤销其行政许可,并将其从清单中取消;企业主体消亡的,应将其从清单中取消。


湖南: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湖南发布的《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11月1日起实施,明确将17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湖南省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同时,规定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规定住院使用时,自付比例统一设置为30%,并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限定支付范围。


四川:《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11月1日起,《四川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了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资格:(一)具备相应条件,且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二)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三)具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四)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同时,《办法》还规定对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具体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支付30%--70%预付款。


云南:2018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生效实施 

11月1日起,云南执行2018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适用于基本医保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含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中,甲类药品全额纳入基金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统一设为3%。此外,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