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旷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容忍的,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
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法律明文规定了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员工旷工不来工作,只能扣除其旷工那几天的工资,不能扣除全部工资或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则应当计算其工作时间的工资。此外,用人单位在统计旷工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离也是旷工的行为。处理员工自离时,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二是协商处理。
法规中并未对旷工达到多少天以上就算自离,也就是赋予了企业在旷工方面自主管理的权限,所以规定三天以上旷工就算自离不违法,即可以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执行的时候还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程序:企业旷工、自离等规定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如果员工不知情即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情,也是无效的规定。
通知:员工无故离开公司后,企业应及时通过EMS或挂号通知员工本人或家属,期限回公司上班,逾期则按规定给予辞退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