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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若要对你调岗,你必须知道这些!

2018-04-24
2018年04月24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76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单位若要对你调岗,你必须知道这些!在原岗位工作了多年,突然一纸调令要对你调岗,你如何应对?如果同意没的说,如果岗位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薪资等都发生重大变化,远不如原来的岗位,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工

单位若要对你调岗,你必须知道这些!

在原岗位工作了多年,突然一纸调令要对你调岗,你如何应对?如果同意没的说,如果岗位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薪资等都发生重大变化,远不如原来的岗位,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工作中,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以所谓的“口袋条款”、“自愿服从条款”等形式概括授予自己调岗权,如“劳动者有义务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之类。一旦纠纷实际发生,企业方几乎无一例外地主张其调岗行为已得到劳动者的事先概括授权……难道这样做就万无一失了,还在这么做的HR赶紧看一看,别再发错咯!


1、劳动合同“口袋条款”、“自愿服从条款”的效力

常见情况:

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条款:“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须无条件接受”,而用人单位也正是基于这种约定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随意变动。那么,这种约定是否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约定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随意调岗,不可能!

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虽然合同条款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但是“自由的契约以存在于契约背后的平等当事人为前提”,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用人单位也不可以一味随时调动岗位,法律同样应当保障用人单位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正常行使经营管理职权,防止演变为用人单位单方随意调岗的情形。因此,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是,为防止用工权的滥用,单位调整岗位时应说明调整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岗位,也是符合情理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也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2、员工不接受调岗,视为旷工吗?公司可以炒我吗?

3、职工“考核不合格”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调岗调薪呢?

4、管理层想用调岗变相裁员,人事部门该怎么应对?

5、合同未写明工作内容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岗?

6、怀孕女职工可否调岗调薪,年终奖减半?

这些问题,亲们都遇到过吗?反正小宝是接过不少这样的咨询……


  相信职场路上这些调岗的坑,我们都踩过,有些人可能连补偿都忘记要回来,只是埋怨公司太无情,却不知维权,需要主动出击!调岗合理,需要系统攻破!


法宝小结

企业有调岗的权力,但怎么调岗可是个技术活,想把调岗看透,就请锁定明晚20:00微课——公司要调我的岗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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