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除夕并不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法定节假日比调休日加班费高
按照《劳动法》第四章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另外,根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都不能安排“三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加班。
这也就是说,如果是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加班,劳动者每天应该获得3倍工资,如果是2月15日、2月19日、2月20日、2月21日加班,每天则可获得2倍工资,或安排补休。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
其中,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
如果大家还不清楚具体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可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