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俄罗斯联邦杜马通过了对《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的修正案,新规依据《俄罗斯联邦外汇调节与外汇监督法》规定了雇主可以向境外工作的员工以外币的形式支付工资。
根据原劳动法第131条,工资必须以俄罗斯联邦货币支付,若俄罗斯籍员工在境外工作,雇主也只能通过在俄罗斯银行开立的账户以卢布的形式支付工资。
新规生效后,对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如下:
在俄罗斯境内工作的,工资仍旧以俄罗斯联邦货币卢布支付。
若工资包含非现金形式的,不能超过月工资总额的20%。但不能以优惠券、债务、借条、酒精用品等其他违禁物品和限制流通的物品作为工资支付。
对于俄罗斯外交部和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以及俄罗斯企业派驻海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可经俄罗斯境内银行以外币形式转账支付。
2017年6月俄罗斯联邦杜马还通过了修正案对加班工资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雇主和员工可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协商确定更高的加班费率标准。
工作日加班
加班不满两个小时的,每小时150%,
满两个小时后,每小时200%;
或者,1:1调休
休息日&节假日
日平均工资的200%;
或者,日平均工资的100%+1:1调休
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加班和休息日、节假日加班费率的不同,因此如果班次从工作日的21点开始,在节假日的早上9点结束,那么双倍工资的支付是从0点起算的。
近年来,俄罗斯政府多次修改劳动法典以及《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和《俄罗斯联邦出入境管理法》,重视劳动市场的合法规范管理,赴俄投资的中国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海外用工的各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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