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AI+法律」该降降温了
《三体》中说,“给岁月以文明,而非给文明以岁月。” AI+法律,也需要这样的思省。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2017是 AI+法律的起步之年。初起步即备受关注,每有活动必谈AI,每谈AI必会涉及那本经典书籍:《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
我是在2015年接触这本书的,当时AI的概念仅仅在学术界流行,尚未辐射到法律行业,讨论最多的是【互联网+法律】,设想最多的是通过互联网做【法律信息与信息的连接、律师与用户的连接、律师与律师的连接】,也因此衍生出了诸多互联网+法律的创业主体。
经过这一轮互联网+法律的洗礼,法律这个传统的行业开始尝试转变,与潮流接轨,不再局限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之中,开始主动【对外做连接,对内谈变革】。
但这一轮互联网+法律触及到了法律行业的根本了吗?
以商业法律服务为例,目前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仍是律师事务所,其服务也还是【私人定制】的模式;虽然律师与律师之间的交流与活动增多,但彼此之间真正的开放机制还需要继续探索;律师开始注重在互联网渠道的宣传和获客,但其作业方式还是以往的形态;法院系统引入了微信庭审、微博直播,但案多人少、裁判标准较难统一……仍然有待进一步解决。
互联网+法律的概念虽然撬动了该行业的外壳,让大众形成了初步认识,但根本的变革并未完全完成。
2017年AI+法律的概念开始【接棒】,承担起互联网+法律未能完成的任务。
2015年看了《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后,我开始对书中提出的种种设想充满了期待,但一直到2017年初,书中提出的【电子法庭、法律新职业、在线法律服务系统、法律开源、内嵌式法律服务】等新发展还是没有蓬勃落地,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法律行业的变化更多的是在做内容运作与互联网渠道的搭建。
2017年,AI+法律开始成为法律行业讨论的热门话题,法律人的明天似乎在AI的加持下很快就能实现。此时我回过头再看这本书,其中的很多内容分明就是对AI环境下法律行业变革的【精准预测】。
比如:电子法庭开始试点;法律知识工程师成为第四类法律人;以淘宝为代表的ODR处理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商品纠纷处理方式,让线上的大规模纠纷得以通过简单的方式批量得到解决;面对AI+法律所需要的大量数据,有人提出建立开源社区来解决数据采集的问题;智能汽车上路,有设想让交通法律法规转化为代码内嵌至智能汽车中使法律成为了智能系统的一部分……
这么来看,法律人的明天真的要到来了。似乎《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这本书让大家看到了AI+法律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会实现什么效果、对传统法律人造成了什么影响,这一切都很明朗。
但或许我们忘了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叫做【时间】。
我很赞同这句话:
从事高科技领域的人都能精准地说出未来是什么样的,这其实是最简单的部分,难的是知道它什么时候来,以及谁会去做。
法律人的明天必然会实现,也会以AI的方式实现,但什么时候会实现,需要五年、十年,还是二十年?正确的发展路径是怎样的?
在2017,这股言必谈AI的行业热潮不仅仅启发了大家对此的兴趣,我们还要看到,它也让一些人对于过度宣传产生了反弹。于是负面的声音渐渐出现,有人戏谑地说,我看到的都不是人工智能,更像人工智障。这样的话令真正的研发者非常忧虑,因为它反映了过度宣传正在透支业界的好奇,与用户的信心。
2018,我们需要了解,AI+法律是一条长路,此时的产品都还处在相对初级的形态,有的甚至还是概念,正在萌芽。
如果我们【站在终点看起点】,或许会觉得目标还很遥远,其实不必沮丧,我们所经历的是别人已经经历过的。AI技术的发展也会经历技术发展的共同历程。
2017,我们共同经历的是AI+法律从概念提出到过高期望的峰值,但这种过高期望如果没有相应落地的产品做匹配,必然会得到一个结果: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虽然我们对AI+法律有很多设想,但实际中AI技术与法律行业的融合并不是一件轻松事,还需要克服重重的障碍:
首先一个障碍就是【数据孤岛】。众所周知,AI技术的三大支撑是【数据、算法、算力】。我们可以对法律行业做个分层:
公检法司的数据有所积累,这也是AI+法律从公检法司发轫的主要原因,但目前公检法司的数据融合还有待提升;
法律服务领域可以分为公共法律服务和商业法律,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在政府,从148法律咨询到法律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救济等,这类数据的采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协调以及与工商、金融、人社等部门的对接,目前也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商业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主要是律师事务所,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数据、咨询数据、律师能力数据这些都是秘而不宣的,难以通过外部采集的方式收集。
这些现实障碍形成了一个一个的数据孤岛,无法实现【多维度、大批量、多来源】的数据需求。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一家、两家公司能够独立解决的,有赖于探索数据流通的方案,依托全行业的力量共同打通数据孤岛,实现数据的融合。
其次,AI+法律的发展受限于【法律行业信息化】的水平。以法检行业为例,华宇服务于法检信息化十余年,深知统一的数据平台、电子卷宗等等信息化基础工作是智能化的基础。
而在商业法律服务领域,AI所需要的信息化的基础并不具备,多数律师事务虽然引入了OA系统,但更多是基于管理的需求而非业务需求;律师的业务信息大多仍以纸质卷宗的方式呈现;律所内部也缺乏专职的知识管理人员去做业务知识的梳理和信息化的转化。律师事务所这一主体,信息化这一步尚未走完,也就很难拿到AI的门票。
在2017年的行业论坛上,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的邹志强律师的一席话让我们印象深刻,他说,大成希望与海外办公室合作实现技术上的弯道超车,但是经过探索和评估,发现基础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议,是不可逾越的一步,必须要扎扎实实投入。
2016年底元典向律师界免费开放了元典律师工作平台,以这款自带大数据的云端办案辅助平台,支持律师团队和个人从进度+工时+日程+品控....各方面对案件/非诉项目进行进行可视化管理,并与元典智库等众多工具打通。有很多律师不解地问我们,为什么这个平台是免费的?
其实答案很简单。作为一家研发智能法律产品的公司,如果律师们还没有实现办案的在线化、信息化,缺少这样的底层工具辅助,那么智能产品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首先为行业搭建好基建设施,智能化才有下一步的生机。
第三,AI+法律还受限于人才的培养。AI+法律需要既懂法律又通技术的跨界人才,而传统的法科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中的培养目标并非这样的复合型人才。2017年末,华宇助力清华法学院成立了【法律与大数据研究中心】,携手北大法学院成立了【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我们欣喜地看到这样的人才培养正在起步。
我们要让法律人与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团队,在【做中学,学中通,通中融】,相互融合、相互吸收,真正打造出一批既懂法律又通技术的跨界人才。元典成立一年半,【融合】从第一天起就是我们团队文化的关键词,其中探索既有成功,也有挫折,它如同行业基建的搭建,亦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的投入和探索。
第四,AI+法律还需要实现【法律知识图谱】作为AI实现的底层支撑。
做AI+法律的融合先要从底层知识图谱起步,这是元典过去一年半的探索方向和经验。法律不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是人类拟制出来的【规则】。元典的愿景,是让机器逐渐习得法律认知能力,但法律本来就是混沌、复杂、存在矛盾争议、边界不明的拟制存在,如果缺少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机器的学习便会迷失道路。
通过种种普及与呼吁,业界在2017年普遍接受了这个理念,但是,法律知识图谱真正要构建成熟,又需要大量的时间与人力,而且需要的是优秀的专业法律人的投入。
其实技术的发展路径都是相通的,技术成熟曲线已经为我们展现了AI+法律下一步的趋势是什么。当然在趋势面前,我们不能无所作为,静待趋势的来临,而应该做的是打通孤岛、填补信息化基础、培育跨界人才、研制法律知识图谱,去克服AI+法律的种种障碍。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请给智能法律以时间去打基础,而不要为智能法律加码去炒作概念。
作为一家从事智能法律产品研发的企业,在2018年伊始说,AI+法律该降降温了,似乎是一件自砸饭碗的事,但实际上,我们想说的是,在宣传的喧嚣之外,真正能够带来改变的,永远是踏踏实实的研发和产品,而过度的宣传,在最初的喧腾后,反而会消耗业界宝贵的信心。
2018,愿热度退去,泡沫消散,愿我们既有探索的耐心,也有面对的诚实,愿我们正视AI+法律的真实当下,迎接它的可能未来。
道路漫长,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