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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全国所有员工能否统一适用上海的病假工资标准?

2017-12-27
2017年12月27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5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律师问答】全国所有员工能否统一适用上海的病假工资标准?律师您好,我公司正在修订员工手册,由于员工分布地域太广,而所有员工均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全体员工能否统一适用上海的病假工资标准?江三角·上海 邵伟

【律师问答】全国所有员工能否统一适用上海的病假工资标准?

律师您好,我公司正在修订员工手册,由于员工分布地域太广,而所有员工均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全体员工能否统一适用上海的病假工资标准?





江三角 ·上海  邵伟艳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因此,贵司需要先查询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病假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高于上海的标准,则无法适用上海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低于上海的标准或与上海的标准相同,则可以适用上海的标准。另外,建议员工手册的修订过程依法经过民主讨论与公示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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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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