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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改名金拱门后,劳动合同要重签吗?

2017-10-28
2017年10月28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65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麦当劳改名金拱门后,劳动合同要重签吗?据报道,2017年10月12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经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位于上海的麦当劳中国总部,已于2017年8月24日将投资者名称

麦当劳改名金拱门后,劳动合同要重签吗?

据报道,2017年10月12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


经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位于上海的麦当劳中国总部,已于2017年8月24日将投资者名称由麦当劳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同时,麦当劳各地分公司也在陆续更名。

麦当劳更名金拱门后,作为用人单位的麦当劳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双方是否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麦当劳变更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般认为,用人单位的变更,分为实体变更和非实体变更两种情形,前者如实体分立、合并,后者如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等变更。


麦当劳变更了投资人名称(并非变更了投资人)和公司名称,其他事项没有变更,最重要的是组织实体没有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变更为金拱门后,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发生的变化包含了两层含义:


1、全体在职员工与麦当劳公司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因其名称和投资人变更而影响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订立;


2、员工在麦当劳公司的工作年限由变更后的金拱门公司承继,员工工龄权利不受影响。


二、续订和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使用新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后,与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者公司名称变更后招用新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新的名称,即金拱门公司,不得再继续使用麦当劳公司这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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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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