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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终止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017-07-01
2017年07月01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69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4种终止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操作建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证据的保留,需两次书面通知,第一次

  4种终止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操作建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证据的保留,需两次书面通知,第一次通知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仍不签,则第二次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操作建议: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是需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前书面征求劳动者的续签意向,续签意向书中注明单位不会降低原条件,并保留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相关证据。

  十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操作建议:法律明确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如果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获经济补偿,法律并无规定,实践中通常认为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十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操作建议:这个还用啥建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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