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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上海地区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

2017-06-19
2017年06月19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49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律师问答】上海地区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上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江三角·上海 刘璐上海裁审机构存在操作口径:非全日制用工年休假、家属劳保等福利待遇,按

【律师问答】上海地区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上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





江三角 ·上海  刘璐



上海裁审机构存在操作口径:非全日制用工年休假、家属劳保等福利待遇,按双方约定。

但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上海劳动部门调解仲裁管理处在2010年在内部颁发了《上海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上述问题:


本市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是否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答:带薪年休假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对协保人员、企业内部退养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实际使用这类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及其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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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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