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分为50个专题,在全国范围内与洪文合作的律师进行了典型案例的收集。运用大数据对同一专题下的案件数据抽丝剥茧,统一整合探索劳资纠纷发展规律。旨在为企业预先提出用工风险,为企业提供更细致的风险防控等。
一、综述
试用期内如果发现员工的表现不符合招聘时的预期,甚至都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多数公司会选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的公司直接在转正申请表上写明“不予转正”。而大多数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没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有录用条件的公司,往往设一些虚无缥缈的条件,如“团队精神”、“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该种录用条件看似充实,但实际发生争议适用之时,让代理律师会有束手无策的无奈。有的律师或HR会提出,公司招聘的每一名员工都有个性,每招聘一名员工就要为其提供一份专属的录用条件,费时费力而且单位也不能将录用条件约定详细、全面。
合作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通过“试用期”“录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等关键词,检索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汇总分析整理,为律师代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案件,和公司HR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提供有案可依、有数据可依的思路。
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案件整体数据
(一)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