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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分享: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收藏版)

2017-05-29
2017年05月29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55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普法分享: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收藏版) 天津交警别出心裁,制作了一套直观有趣的动图,除了能给大家普及如何快速判断交通事故中的全责情况,更重要的是给大家知道,遇到以下情况,如何开车,请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普法分享: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收藏版)

  天津交警别出心裁,制作了一套直观有趣的动图,除了能给大家普及如何快速判断交通事故中的全责情况,更重要的是给大家知道,遇到以下情况,如何开车,请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相互礼让,宁停三分钟,也不抢一秒。


图中红车前方有“让”的标牌,但红车没有礼让,撞上了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图中白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红车先行,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图中白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法律依据】:《实 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和五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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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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