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者当心了,不仅会面临着法律的严惩,还不能进行高消费,甚至做不了企业高管,可以说是当今社会最大的老赖。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披露,今年一季度,税务总局新公布税收违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税案件245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502件,虚开普通发票案件15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4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3件,其他类型案件16件。
据了解,按照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一旦登上“黑名单”,将多方面受限。比如出国出境、就任职务、申请政府用地、政府采购等。
一季度:
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928人次,实际阻止出境64人次;
171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
1954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实际申请未获批准企业共6家;
另外有2062户“黑名单”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中受限,其中52户企业3年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不仅如此,“黑名单”上当事人的有关经济行为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2126户“黑名单”当事人融资授信被限,其中宁波6家银行削减23户“黑名单”当事人授信额度约8000万元;
1719户“黑名单”当事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限制;
1668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此外,174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质检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1907户“黑名单”当事人被海关部门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594户“黑名单”当事人受到保险监管部门限制;
1843户“黑名单”当事人被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2107户“黑名单”当事人被财政部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708户“黑名单”当事人被在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中受限。
此外,还有其他联合惩戒措施得到落实。如,有的被取消评选优秀资格,有的被禁止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舱等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