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应该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严格按照规定的话,上述企业的操作是违法的,但是,在实务中,由于:(1)公司已形成了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即使企业没有公示,但工资发放的规律已向职工呈明了该项制度;(2)企业的违法风险和纠正成本比较小。如果员工不满意,执意提出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顶多就是劳动监察要求单位限期改正。(3)不同城市或地区对员工离职时的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有所不同,所以还需要视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而定。
因此,理论上,公司在员工离职当日就结算清楚工资,是风险最小的。但考虑到公司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也可以依据企业既定的工资发放制度和当地的具体规定,决定工资结算的时间。当然,最好是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