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案情】上海铁路局新长工务段因铁路平交道口管理需要,于2009年前以本单位名义招用劳动者对道口实施安全监管,此后又根据上级要求实施用工改革,由江苏汇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通达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劳动岗位实施劳务派遣。2016年,因铁路道口由平交改为立交,无需雇用劳动者进行安全监管,因而与近千人解除了劳动关系,25名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其他劳动者等待该批案件处理结果,以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审理】案件受理后,经审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基本得到保障,在部分诉讼请求因远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不可能得到支持。两级法院稳妥审理,经过与省经信委道口办、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在审结的25件案件中,有22件调解结案。
【点评】从审判实践看,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一些劳动者限于主客观因素,不了解诉讼程序、乱提诉讼请求的现象很多。在该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不仅妥善解决了该批量案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化解了相关矛盾,相关劳动者未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