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无单位公章指印也是别人的
2017-01-03
2017年01月03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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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动合同中无单位公章指印也是别人的广州雷蒙特科学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主张已和员工于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提供的劳动合同尾部无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有于某指印。于某对指印提出异议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劳动合同中的指印不是
劳动合同中无单位公章指印也是别人的
广州雷蒙特科学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主张已和员工于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提供的劳动合同尾部无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有于某指印。于某对指印提出异议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劳动合同中的指印不是于某的。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雷蒙特公司提供了劳动合同,但从鉴定结论来看,劳动合同中的指印并非于某的,而且合同形式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生效要件,判决雷蒙特公司支付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5000多元。
点评: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或签名“不认账”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对各项必备条款的内容予以明确,并当面签字或盖章,以预防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