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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中止规定

2016-12-13
2016年12月13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149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关于劳动合同中止规定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等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止问题,导致实务中会存在诸如试用期遇上医疗期、试用期遇上超过一定天数的其他假期、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自由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

关于劳动合同中止规定

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等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止问题,导致实务中会存在诸如试用期遇上医疗期、试用期遇上超过一定天数的其他假期、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自由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情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导致实务中不易妥善处理,当前只在个别地方规定中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实务中大家需结合国家及地方规定对劳动合同中止进行谨慎适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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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区/部门

法律依据

条文

1

山东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施行日期:2013年10月1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2

上海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施行日期:2002年5月1日)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劳保综发(2003)2号】

十七、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押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江苏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第十五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5

天津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津人社局发〔2013〕24号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在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
的;
(二)被强制戒毒期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恢复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

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纪要》(2009.8.17)

14、劳动者长期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长期不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相关待遇,双方长期两不找的,可以认定此期间双方不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

7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经企业批准请长假保留劳动关系,但不支付工资的人员,企业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一年,以其请假的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起按协议约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以及各自负担的数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8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28、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征求意见稿

注:尚未通过实施,只反映立法趋势

第67条【劳动合同的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10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6月征求意见稿全文)

注:尚未通过实施,只反映立法趋势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中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 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劳动者因为履行国家义务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1

浙江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生效日期:2003.01.01)已被废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
(三)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失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山西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生效日期:2010.01.01)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恢复履行的期限或者条件。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13

安徽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马劳人仲【2016】1号】

3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长期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亦长期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应视为双方劳动合同中止。中止期间,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履行劳动法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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