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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血案一审判决书曝光——凶犯因无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败诉而持刀伤4法官
2016-11-29
2016年11月29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
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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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堰血案一审判决书曝光——凶犯因无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败诉而持刀伤4法官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鄂茅箭民一初字第02514号2015年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血案,一劳动争议案件当事
十堰血案一审判决书曝光——凶犯因无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败诉而持刀伤4法官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鄂茅箭民一初字第02514号
2015年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血案,一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胡庆刚持刀刺伤刘坦、郑飞、刘占省、胡韧四名法官。
胡庆刚,生于1972年10月4日,系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男子。胡庆刚行凶使用的是一把折叠水果刀,展开总共有22厘米长。在回答警方何时就准备了刀具时,胡庆刚表述模糊,“可能是上诉那时候,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时间”。
据央视报道,胡庆刚在接受审讯时称,行凶原因是因为不服判他败诉的二审裁决,“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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