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税”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税局专家:这是误用税收政策!实习生们请注意:你们拿的是工资不是劳务报酬,别再多缴纳你们不应该缴纳的税款啦!实习生群体被征收劳务报酬税属于企业误用税收政策。实习生工资应当按“工资、薪金报酬”处理,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税制。
对绝大多数学生而言,这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个留下深刻印象的税制。该税制规定的800元的起征点,远低于工薪个税3500元的起征点。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实习生抱怨:“本来实习生就是廉价劳动力,2000元左右的报酬还要交20%的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下简称“劳务税”)是我国11项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对象是诸如独立设计师、独立翻译等广大灵活就业者。2002年,国税局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将勤工俭学大学生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之后,实习生也成为劳务税大军中的一员。
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按照20%税率纳税。
根据统计局数据,1980年,全国平均工资为762元/年,一次收入800元的起征点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高不可攀”。2015年,全国平均工资62029元/年,为1980年的81倍,折合5170元/月。
1980年至今,个税法历经6次修改,个税起征点从800元增至3500元,但是,劳务税800元的起征点、20%的税率沿用至今,已36年未改。
税务总局的“澄清”源于前不久一篇题为《“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 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群体》的新闻文章,文中有以下内容:
结束实习返校的学生陆续遭遇“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该税制规定的800元的起征点,远低于工薪个税3500元的起征点。
从目前的税收制度来看,税收鼓励的是主流就业,不鼓励灵活就业形势。
给实习生造成困扰的,除了个税法之外还有劳动法。用人单位极少与实习生签署劳动合同,实习生收入也因此无法作为签订劳动关系的工资、薪金征税。
该文内容可总结为:实习生收入只能算作“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在4000元以内,适用个税起征点是800元,税率是20%。而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适用于“工资、薪金”,这引起大量实习生不满。
《澄清》指出,在2012年以前,对于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报酬,该如何扣除,税收政策的规定是不太明确的,企业的习惯也是按劳务费用处理。
但是,税务总局2012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企业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因而已经规定了实习生报酬的性质。
也就是说,有关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等灵活用工人员取得报酬的性质,在企业所得税中已经很明确,属于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 ,起征点应是3500元。
《澄清》中指出,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则是区分个人所得是否为“工资、薪金’”的关键,与企业无雇佣关系,才可以征收劳务报酬税。发文指出实习生为企业工作是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的存废,也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绝对标准。
《澄清》中认为“税收鼓励的是主流就业,不鼓励灵活就业形式”更是误读。对于就业形式,税收政策不存在差别规定,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是当前多项税收政策所极力支持的。
对于企业的误读导致的实习生利益受损,《澄清》认为税务总局仍需重视基本税法的宣传。同时,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和实习生本人也应对税法知识特别是一些基本的税收法规进行学习和了解,方能运用,维护实习生利益。
税务总局此次解释说明,可以让广大实习生日后按照工薪个税的3500起征点缴税,“广大实习生可以趁此机会向企业要求退税免税,企业代扣税金可以直接索取,而已经提交税务局的税金则可以由企业办理退税。”
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签订三方协议后,实习生未按约就职的,用人单位能否就此主张实习生承担违约赔偿?
实践操作中,三方协议一般由学校按照标准模板提供,当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该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违约金一般会影响学生毕业后的自主择业权,故违约金金额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宜过分虚高。
而实习协议是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之间订立的民事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双方当然可在实习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如实习单位可就实习生的保密义务约定违约金。
公司作为实习单位,是实习生劳动工具的提供者和工作内容的指挥者,对实习生负有日常管理、保护之责,应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在校学生实习,一般与实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实习单位也无法为实习生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工伤,但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实习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基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的雇佣关系,如发生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建议有需求、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有助于降低意外伤害的赔偿风险。
此外,实习单位还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教育,进行相关工作流程、生产流程的培训并安排实习生签署确认,降低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