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停工留薪期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2016-07-01
2016年07月01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55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停工留薪期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实践中存在劳动入职几天即发生工伤的案例,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往往忘记或者认为无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停工留薪期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实践中存在劳动入职几天即发生工伤的案例,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往往忘记或者认为无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停工留薪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劳动者在停工留新期内用人单位仍需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日后在追讨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林振富
林振富律师 入驻11 近期帮助过:105431 积分:313069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林振富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林振富律师电话(1353720046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53720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