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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的法定情形

2016-06-26
2016年06月26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65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曾永前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的法定情形

曾永前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用人单位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而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用人单位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而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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