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以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往往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我国的劳动法方面,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于 201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作出了惩罚性的规定。这个惩罚性的规定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补偿的,补偿就以劳动者的工资为基础,每个月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真实案例:
蔡女士来自于四川省,在 2023年7月24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职务为主管。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在8000至1万元不等,蔡女士在2024年5月7日,因为个人的原因离职,在离职后在与老乡的交谈中了解到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为了更加顺利的拿到双倍工资,蔡女士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笔者代理她的劳动争议案件。
记者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梳理了一下,看你是掌握的劳动关系证据,写好劳动争议申请书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
律师点评:蔡女士看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她才真真切切的相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