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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作中造成了损失,需要赔偿吗?

2025-03-12
2025年03月12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16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不免会不小心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损失不是很大,一般公司也不会追究,如果损失比较大,公司有可能要求劳动者赔偿一部分,公司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在一些情形下,公司有时单...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不免会不小心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损失不是很大,一般公司也不会追究,如果损失比较大,公司有可能要求劳动者赔偿一部分,公司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在一些情形下,公司有时单句竟然要求劳动者全部赔偿公司的损失,最主要的就是在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了劳动仲裁的情况下。那么,劳动者日常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究竟要不要向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呢?下面大家看看中级法院怎么判:

张某来自广西,于2021年6月7日入职深圳宝安区一家模具公司,任职模具师傅,于2021年12月8日开始签劳动合同到2022年12月7日止,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他续签劳动合同,有买社保,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2023年3月23日公司拿出劳动合同给他签,但是因为工资和工作地点等问题并没有达成一致,所以签不成。公司总是想让他按照公司提出的条件签合同,但是张某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就是不肯妥协。

工资开头是通过微信帐号发放,后来改为银行卡发放,平时有时也有些借支。每月发工资时间大概是在十五六号发上个月工资;为了逼张某签合同,公司在发工资的时间上开始作文章,对张某说,如果你不签劳动合同,那么我就停发你的工资.面对公司的威逼,张某一下子觉得公司做得太过分了,遂通过上网找律师,找到了笔者,请求笔者支招。笔者了解清楚情况下,接受了劳动者的代理,接下来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的请求主要是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请求及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接到仲裁申请书后,提起了反诉,称张某在工作中由于错误操作,给公司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要求张某全部赔偿20万元。2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这个请求一下子让张某好几天睡不好觉,脑海里总是在想,如果公司的请求被支持,那么真的是一下子就回到了以前了。笔者对他说了,这个可以放心,这是公司被仲裁后的条件反射,公司很难有证据证明是故意造成的损失的。20万元一分钱也不用赔偿。

2024年11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了终审判决,判决书认为: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日常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产品损失的责任归属应当基于明确的过错事实和法律规定。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为什么用人单位要劳动者赔偿总是那么难?首先记住一个原则:只有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一般的过失是不能要求赔偿损失的。

这个原则,在劳动法律法规中是没有的 ,但是劳动仲裁机关和司法机关一直在判案过程中这样理解的。

所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吓唬你说要赔偿公司多少多少钱?你不要害怕,公司拿不出你是故意的证据,你执行的职务行为,所以是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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