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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即能调解成功的十级工伤案件

2019-07-17
2019年07月17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224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苏先生来自广东省高州市,于2018年10月5日入职东莞市石碣一家制造模具的公司做钳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购买社会保险。2018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在车间使用铝锤敲打模具时,...

律师观点分析

苏先生来自广东省高州市,于2018105日入职东莞市石碣一家制造模具的公司做钳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购买社会保险。20181110日上午10时左右,在车间使用铝锤敲打模具时,被锤子敲伤右手中指。伤后他并未觉得伤情严重,自行买些药膏涂搽,后来觉得越来越严重,便到石碣医院治疗,20181117日被诊断为右指远节压砸伤并骨折,甲床损伤。

20181126日,手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他便去复工了,期间,问公司给一些工伤赔偿,公司说,你的手没有什么大碍,评不上级别,治好就算了。这令苏先生很不满。20181215号他自己写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0181219日,他来到律师所与笔者了解工伤,反复问笔者,可以不可以评上伤残等级,笔者看了他的医疗材料,对他说,评上十级是问题的,他并委托了笔者。苏先生对能不能搞到工伤赔偿也是半信半疑。

接下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不停打电话来要求调解,但是开出的金额并不高,只有一两万元,看来公司并没有诚意,电话都赖得接了。

2019712日,在仲裁庭开庭审理,由于公司方委托律师,律师明白官司再进行下去赔偿金额会上到多高,便提出尽量调解,最后5万元成交。当天仲裁庭出具了调解书。

律师评析:工伤案件在调解方面,如果公司没有聘请律师,对于案件来说,调解是没有顺畅的,因为公司不懂法,一味地想着降低成本,委托律师后,公司就比较相信自己的律师,所以对案件促成调解起了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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