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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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诉B公司合同纠纷案: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者:张美河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868人看过 举报

2025-03-28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乌兰察布A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美河,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公司

##案件背景
本案为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乌兰察布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钢结构制作加工合同产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欠付工程款及迟延利息,被告则对工程量及付款方式提出异议。

##律师作用
1. **代理诉讼**: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美河律师,被告B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xx律师,分别代表双方参与诉讼,维护各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提供法律意见**:律师在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分析合同条款、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为案件的走向提供法律支持。
3. **证据收集与展示**: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整理并展示证据,如原告律师提交的营业执照、合同、结算单等,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
4. **法律论证**:律师在庭审中对案件进行法律论证,阐述己方观点,反驳对方主张,推动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正确理解。

## 案件经过
2021年6月1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钢结构制作加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乌兰察布市战勤保障训练基地真烟真火训练中心的钢结构制作,工程造价2,174,435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使用,但被告仅支付2,020,000元,剩余132,240元未付。2021年12月30日,双方签署结算单确认欠款金额。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完成工程并交付,被告应按合同支付款项。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工作成果存在问题,且工程已通过发包方验收。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32,24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从2021年12月20日起算至款项付清为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结论
本案中,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公正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帮助当事人清晰地展示了案件事实,准确地适用了法律条款,最终使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张美河律师,现在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执业,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专家库高级经济师专家,拥有8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专长于处理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920********8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房产纠纷
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1150920********80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