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单返程途中摔伤,保险公司拒赔“订单已完成”,法院怎么判?
外卖骑手每天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发生意外的风险也随之升高。完成配送任务后,在返程路上受伤,算不算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能否以“订单已经结束”为由拒绝赔偿?下面给大家讲述的一起真实案例给出了答案。
案件回顾
张某受雇于某商务公司,双方签有《劳务合同》,张某在该公司的安排下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公司为张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单中明确张某为被保险雇员,并特别约定:保险责任期间覆盖“骑手排班期间或订单配送期间,同时扩展至上下班前后2小时及订单结束后2小时”。理赔需提供订单或排班记录,且伤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的工伤情形。
事发当天16:34,张某接单配送;17:03完成送达;17:15,在返程途中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及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随后,张某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公司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张某。张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公司辩称:对张某的雇员身份无异议,但认为张某受伤时订单已完成,不属于“订单配送期间”,因此不符合理赔条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受伤时段是否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
第一,张某系保单载明的雇员,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其受伤与工作过程直接相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公司已将保险金请求权合法转让给张某,张某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第三,也是关键所在:张某受伤发生在订单完成后仅12分钟,完全处于保单约定的“订单结束后2小时”扩展保障期间内。其受伤原因与外卖配送工作存在直接关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情形。因此,该事故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约赔付。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给各方的重要提醒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对此,法官提示:
1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合同,主动为员工投保合适险种,切实承担管理和保障责任。
2骑手本人:遇到事故要第一时间保存订单记录、排班信息、现场照片、就医材料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保险公司: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表述;签约时需充分履行说明义务;理赔时应依法依约,不得随意拒赔。
法律提示:如果您或身边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面临保险理赔或工伤认定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文赢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领域拥有丰富实务经验,能够为您分析案件、梳理证据、代理仲裁或诉讼,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