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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离婚之后就不用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了吗?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5次举报

       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是需要承担共同债务的,因为夫妻各自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有结婚之后两个人就需要同舟共济的说法。但是如果夫妻二人解除夫妻关系,离婚了,那不管是财产还是债务都不用共同承担了,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之前就有一位粉丝咨询了一个问题,在前几年赵女士和她的丈夫李某结了婚,但是过了几年双方在生育了一个孩子之后就离婚了,为了孩子考虑,赵女士和李某仅仅只是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并没有对孩子、对外公布自己的离婚消息,两个人依旧还是生活在一起。

  不过离婚之后,双方的财产是分割好了,这种情况也就是传说中的离婚不离家。可是就在最近,李某因为生意失败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债主还上门要债了。最后因为李某实在是给不出钱,于是债主就向法院起诉了李某,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夫妻离婚了还继续承担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婚了还继续承担共同债务吗


1、夫妻离婚了还需要继续承担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也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但是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善意的债权人。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民法典:夫妻一方借款需要共同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借款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但除非属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债务则需要共同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只需另一方承担超出部分债务。

      法律对此也具有特别规定,即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文章出处:法诺帮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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