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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不重要?搞清这一点免得吃亏!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547次举报

买房加名是件大事,但你或许不知道,就算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

还记得两年前的热播剧《小舍得》,其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


为了女儿能够进入雅德中学学习,小南跟父亲南先生提出,在父亲居住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只占房屋的1%,主要是为了让孩子顺利入学。

而小田在知道小南要求在继父南先生的房产上加女儿欢欢的名字后,发现房产证上竟然没有母亲蔡女士的名字,于是让母亲跟南先生龙提出在房产证加自己名字的要求。

蔡女士请求加名的房产是南先生婚前的房产,南先生当然没同意,只在蔡女士被逼急的时候告诉她,这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蔡女士根本没有资格参加房子的分配。

显然这样的答案让蔡女士大失所望,甚至不惜把事情闹到了南先生龙女儿小南公司,矛盾频发。


这就涉及到一个婚姻法律知识:结婚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另有约定,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个人财产在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


南先生说这个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主要是因为这所房子有小南妈妈赵女士的份额,当年她与南先生离婚时明确约定各占一半,也就是说房产是南先生的婚前财产,但不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由于前妻赵女士有她父母留下来的其他房产,离婚后赵女士带着小南搬出来了,并没有对房子进行分割,才能让南先生一直居住于此。

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就需要经过产权人的同意,也就是需要南先生和前妻赵女士都同意才行,外孙女欢欢加名还有可能实现,蔡女士加名就完全不可能了。

所以房产证上加名,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首先从房产领域来看,因为涉及购房资格,不仅关乎结婚离婚,也关乎加减名字,于是「加名字」是爱、是钱、是名分还是话语权,但有无名字又遭遇「能否再买一套」和「离婚后三年内购置房产归婚内份额」(PS:此内容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城市以当地政策为准)这两个因素。


其次从《民法典》来看,如果夫妻是在婚后买的房,在没有特定的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也就是说夫妻领了结婚证之后买的房子,只要是没有标注单独所有或者是使用特别的约定的,不管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想必是很多夫妻之间为了给彼此一个保障,希望能够有一个安全感,避免以后出现财产纠纷。


最后回到正题,房产证上应该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我觉得,这取决于夫妻之间的信任度。

如果是婚前财产,加对方名字,确实有助于加强夫妻之间的感情,是一方向另一方感情誓言的彰显。

但如果不加对方名字,也说得过去,应该给予理解。

如果是婚后财产,我遇到的现实案例是,加名字的较多。

首先可以确认双方都有产权,其次,一方单独完不成抵押,还有就是一方无法私自卖掉。

房产是一个家庭的最大消费来源,所以有无名字,和家庭的最大财富有无关联。

加不加对方名字?加对方名字,对方是否掏钱?婚前加还是婚后加?这些问题仍然困扰着很多夫妻们。


在我看来,看清房本里的这些门路,做到有备无患还是好的。

但婚姻里,还是需要多点真诚,少点套路!你怎么看?


文章出处:百家号-易轶律师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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