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双方于2018年领证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男方每月收入大约5000-6000元,综合年收入20-30万。有一套房产,是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但女方曾帮男方偿还当时付首付的10万元债务,之后该套房每月扣除公积金之外仍需还贷2600元,房屋装修为双方共同出资。
女方婚前也有一套房产,婚后公积金还贷每月600元。
有两辆车,一辆是男方婚前购买,一辆是婚后购买男方出了8万,女方出了2万。婚后孩子由双方父母轮流过来帮忙照顾。
二人结婚后,男方多次因为生活琐事跟女方提出离婚,但最终不了了之。这次离婚的导火索是,男方提出让女方卖掉她婚前房产在长沙买房,二人意见不合,于是男方提出离婚,但二人在离婚协议内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男方为二婚,双方对于离婚无意义,但起初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均不愿做出让步。
虽然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但男方生活在长沙,收入更可观,如果将抚养权交给男方更有利于孩子以后的生活和学习。而女方则可以将更多精力花在事业上,是对双方和孩子更好的解决方案。
案件结果:
双方最终在岳麓区法院调解结案,女方同意把抚养权给到女方,男方同时也给予了一笔家务补偿款,达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
办案亮点:
双方对于离婚本无任何争议,只是双方就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当事人均出于某一种执念不愿做出让步,可能这样的坚持对于孩子和自己并无太大好处。我方律师介入谈判,详细为他们分析利弊,站在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实现了男女双方的“双赢”。最终在法院调解员,律师,法官的几回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