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海洲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34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肖X(男)以双方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不够了解,没有建立真正的婚姻家庭观念,导致婚后经常发生争执及冷战,且被告疑心重,对原告没有最起码的尊重与信任,致使婚姻苦不堪言,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生活以及工作和精神状态为由,起诉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被告邵X(女)不同意离婚,委托我做其代理人。
办案经过:
经多次与委托人及其父母会见,查阅相关证据,了解到:原告诉讼事实和理由不成立,双方恋爱期间沟通频繁,彼此足够了解,婚后互相信任,生活和睦,很少矛盾口角。原告所述没有事实证明,原告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双方母亲曾因生活琐事发生一次口角,原告迫于母亲压力,为照顾其情绪而提出离婚。
庭审中,我围绕双方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列举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举证说明,反驳对方出示的众多证据,与对方律师据理力争,并安排被告做了情真意切的法庭陈述,终于打动了庭审法官。
判决结果:
法庭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没有法定离婚情节,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双方均为上诉,原告及家人对判决结果满意。
办案感悟:
离婚纠纷诉讼,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前提条件,在双方不具备法定离婚情节的情况下,耐心细致收集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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