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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不是指施工单位

作者: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0次举报

要约是不是指施工单位


要约不是指施工单位,要看情况。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一年点,大家就要知道要约不是施工单位,而是发包方。这对于工程建设有着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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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51000********72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