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个关于羁押和抵刑期的知识!
首先,什么是羁押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暂时关押在拘留所或监狱中。这是为了确保案件的进行和社会的安全。
然而,有一种情况是你可能不知道的,就是抵刑期。抵刑期是指在羁押期间,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度过的时间可以在刑期中进行抵扣。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抵刑期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羁押的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抵刑期:
一是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是被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那么,有人问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吗?也是限制人身自由啊!答案是:要看情况。
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不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就不能折抵刑期。
因为,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这一强制措施只是限定了被告人的活动区域,并对被告人在此活动区域内的行动自由加以监视,而并没有规定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以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才予折抵刑期。
希望这个揭秘让你有所收获,也希望大家都能远离犯罪,守法为善!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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